【圆明网】山东省威海市法轮功学员马丽娜二零一二年五月被警察绑架,六月被非法劳教。虽然马丽娜被诊断出严重心脏病,但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仍违法接收,并以马丽娜不放弃法轮大法信仰为由,长达半年不让家属探视。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马丽娜因遭奴役过度,出现浑身麻木、四肢不能动的症状,听到声音就心慌,精神几近崩溃。目前马丽娜的家人已向当地法院控告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的违法行为,要求立即释放马丽娜。
马丽娜 |
光天化日被绑架
马丽娜,女,五十三岁。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先后被中共非法劳教三次,深陷囹圄达八年之久,身心遭受极大地摧残。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晚,马丽娜在威海市经区九龙大厦公交车站点给两名中学生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构陷,遭威海市经区公安分局暴力绑架并非法关押,之后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威海市劳教委对马丽娜非法劳教两年。
劳教所奴役马丽娜 剥夺探视权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七日,马丽娜由威海恶警张威生、于金超强行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马丽娜经武警医院多次检查,被确诊为严重心脏病,劳教所拒收。张威生、于金超便利用关系送礼,要强行将马丽娜关入劳教所。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遂以“观察三个月”为由,非法关押马丽娜至今。
在劳教所,患心脏病的马丽娜每天除从事繁重的奴工劳役外,还每天被强制洗脑,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据马丽娜陈诉,劳教所不顾她遭受伤害的身体状况,不让休息,经常加班加点,她经常被迫接受大量的奴工活计,导致她视力严重下降,牙齿全部松动。而且劳教所几个月不准她洗澡,不许她看病。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在非法关押马丽娜的半年期间,还以马丽娜不签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保证为由,公然剥夺她的亲属的探视权。家属和亲人多人往返济南、威海之间二十余次,行程一万多里,要求探视马丽娜劳教所释放生命垂危的受害人马丽娜,均遭拒绝。
家人不懈营救 状告劳教所
马丽娜的家人为了营救马丽娜,多方求助,四处申诉。有关执法部门相互推诿。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她的丈夫去派出所要人,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天。七月二十七日,家人按照律师的建议,向威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撤销非法劳教决定,要求立即释放马丽娜。威海市复议办九月二十五日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无视律师提出的四点有力辩护理由,偏袒威海市劳教委,做出枉法审理。
马丽娜的家属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说明的“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威海市政府行政诉讼管辖权在高区法院)起诉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立案庭接待人员称,上面通知不准为法轮功案件立案。家属要求说明“上面”指什么机构?请出示不予立案的书面答复。立案庭庭长焦卫称:高区法院不能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文书,上面是内部通知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
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马丽娜的亲属聘请正义律师,依法对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执法犯法、非法关押、奴役迫害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十一点,马丽娜的丈夫和律师见到了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的马丽娜,家属责问在场警察队长许某,为什么马丽娜的牙齿竟然全部松动,许某竟毫无人性地声称:“这很正常,(到了)八十岁牙都掉光了。”并谎称马丽娜的身体状况队里不知道。
在探视马丽娜的半小时的过程中,马丽娜的女儿一直握着母亲的手,觉察到母亲的手始终都是冰凉的。
下午三点多钟,马丽娜的丈夫和律师再次依照法律程序接见了马丽娜,队长许某不允许他们谈论法轮功,不准马丽娜在任何法律文书上签字,否则将终止接见。律师向在场的三位个警察和马丽娜宣读“行政起诉状”,问他们起诉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赵某辩称:没有强制性劳动,也不到半年就允许你们接见了。她们并声称愿意接受法院的调查和法律的公正审判。但在家属和律师结束接见回家后,劳教所给当地警察打电话,对家属和律师施压,以阻止对劳教所的调查和取证。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参与迫害马丽娜的责任人信息:
女一所三队队长许XX,警号:3732098 |
女一所管理科李XX,警号:3732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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